根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冀高办〔2019〕21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做好与财政各项预算资金的清算,实现向企业财务管理的平稳、有序过渡和衔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京沪处印发了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冀高京沪财〔2019〕21号)文件。
一是明确本年预算执行时限,对项目支出及基本支出办理支付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要求各部门对养护项目、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专项业务项目及日常养护项目本年资金需求逐项目进行清理核实,做到不重不漏,数据真实准确。项目支出要结合合同条款、工程进度、计量支付等因素,逐项统计;基本支出要结合考勤、税费、维持日常运转等因素,准确测算。三是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要求各部门对所有欠款及时进行催收清理,确保资金安全。对所有已达到支付条件的应付账款、质保金、农民工保障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进行全面清理。
顺利完成本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做好与财政各项预算资金的清算是我处向企业财务管理平稳有序过渡的基础,京沪处将继续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本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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